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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申办经营许可证的具体程序

 

问题五:申办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 申请经营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应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手续。具体程序是: 
首先,申请者应准备好全部的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五份)提交(或邮政快递)给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市场处(地址:北京西长安街 13号,联系电话010-66012301,邮编100804)。 
信息产业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齐备,将收到信息产业部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并同时再提交四份申请材料;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不齐备,信息产业部将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待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信息产业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信息产业部将在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在审查期间,信息产业部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书面通知申请者补充和修改,申请者应当在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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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日期:2006-12-28 14: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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