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处、区内有关单位:
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不断提高我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迎接全国爱卫会调研,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开展创建卫生街区的工作方案》(洪创办字[20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实际情况,经区创建“四城”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5年8月起对全区卫生达标村(居委会)或卫生达标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文明高新的总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以行政村(居委会)或驻区企业[中国秘书网]为单位,以整治大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卫生村(居委会、单位)达标活动。奋战3个月,使全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