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在全国全省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卫生局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以精湛的医疗技术、优美的环境、高效安全的医疗秩序、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把“医术仁心、关爱生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制订的卫生行政工作人员五严禁、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的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和行业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切实落实整改,不断推动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造就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术精湛,工作作风端正的医疗卫生队伍,服务于人民的健康事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适应新形势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开展好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关系到医院发展的大局。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院部成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了相应工作职责,切实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科室要按照院党委、院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切实把行业作风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经济秩序落实;制止收受红包、回扣及开单提成,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