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各类上访案件剧增,形成上访洪峰。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矛盾愈来愈多,受到从学者到高层的强烈关注。于建嵘博士有关农民抗争与信访问题的调查,开了当代信访研究的先河。他提出的关于信访改革的观点,产生了广泛的反响,引起众多学者深入的思考。“学说连线”新近出版的网络专刊《中国信访制度改革谈》(前沿学刊第78期),汇集了数篇具有代表性的文字,读来印象深刻,这里也来撰文谈谈自己的看法。
信访洪峰的出现,信访矛盾的加剧,表现在信访部门,确与信访机构的办事效率、办案效果,应对上访事件的能力有关。但问题的根的不在信访部门,也不在信访体制及其功能。问题的根在于社会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上访案件日趋增多是众多社会矛盾不能有效解决的产物。不是强化信访部门,完善信访体制可以解决的。也不是取消信访部门可以消除的。虽然提高信访部门的办事效率,强化信访部门的职权,完善信访部门的功能或撤销信访机构,可以改变这一问题的表现形式、表现程度,但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正像身体发烧的“度数”及其表现,虽然与温度计的型号、功能、温度计反应的灵敏度有关,但发烧问题的根在于身体各部位的器质性病变,与温度计型号的选择,温度计的功能,温度计反应的灵敏度无关,即使改变了温度计的功能,甚至不要温度计,身体“发烧”的问题还会以其他的形式表现出来,甚至以影响更为严重的形式表现出来。
于建嵘博士提出从制度入手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法制来解决问题的观点,确是解决信访危局的治本措施,应该成为信访改革的方向。如果司法机关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将众多违法行为、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如果法院检察院拥有处理和判断案件的独立地位,受理案件与案件审理,不受行政权力的干;如果立法部门、或民意代表机构——人大,拥有独立的强有力的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的能力地位,如果人大实质上掌握着各级行政首长的授权、任免与政绩评价的权力,该机构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敦促各级行政部门依法作为,监督相关权力部门及其人员依法用权,对越权与滥用权力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许多社会矛盾断不会发展到成堆的地步,群众上访亦不会像今天这么多,更不会将大量的案件集中到中央政府一级。道理很简单:废除了落后于时代的弊病丛生的“收容遣送条例”,代之以富于时代感人情味的“流浪人员救助办法”,由此引发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的问题与矛盾,就会从根本上消除,由这些问题引致的上访事件就会大幅度减少。又比如,一段时间以来,侵占耕地和房屋拆迁引至的上访很多。其制度性的根源在于,土地名义上的集体所有,事实上的县长乡长村长“所有”。各级行政官员享有集体土地的支配、处分、买卖、收益分配以及承包土地的再分配等一切权力,众多问题由此而生。如果我们将土地的承